成都市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原标题:成都市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来源:天府发布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财政局于日前联合印发《成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让更多幼儿能够享受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资质合格、办园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广大幼儿家长:
原公益性幼儿园的概念终止使用,以后成都市幼儿园分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民办幼儿园三类。按照目标,到2020年底,成都计划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会有更多的普惠性学位供大家选择。同时,在普惠性民办园就读的幼儿可享受财政补助。
各民办幼儿园:
若满足成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条件,可以向所属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签署承诺书、备案五个步骤即可成为成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成功后,即可享受财政补助,且在教师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教师继续教育以及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此外,对经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财政补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具体补助政策另文制定。
除了政策支持外,需要注意的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认定有效期内出现违规办学行为、出现安全隐患等违反有关规定,或者违反申请认定时相关承诺的,也会受到处罚。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为3个月。在整改期间,除幼儿资助资金外,暂停享有其他财政扶持政策,经整改合格的,重新纳入财政扶持政策支持范围。经整改依然不合格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依程序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依程序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并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民办公益性幼儿园:
要注意的是,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需重新申报认定,也可选择自愿退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选择退出的,举办者须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等资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同意退出或延缓退出决定,退出后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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