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 禁止研究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带入课堂
为促进研究生培养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针对江西省研究生培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八项要求》(以下简称《八项要求》)。
《八项要求》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教风学风、严格课程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倡导诚信学术风气、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加大督促检查评估力度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首先,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齐开足思政课,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其次,强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教风。要求导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制定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办法,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突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提出导师需有在研课题或项目方能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且每月与所指导研究生至少开展一次与学术交流和谈心活动。不得随意变更教学安排等。
第三,强调研究生培养的几个重要方面。要求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出非教学和学习需要,禁止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带入课堂,防止学生找人替上课、替签到、替完成作业甚至替考“四替”现象的发生。强调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决“零容忍”。同时,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要求研究生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5天的社会实践或调查研究,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论文等。
最后,明确提出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将加大督促检查评估力度,将充分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到学校现场抽查、学位论文抽检和评优等手段,加大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监督力度。对做的好的培养单位在教改项目遴选、教学成果奖励等方面予以支持;对条件达不到、问题较多的培养单位将核减招生计划,暂停直至撤销相关学位授权。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八项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要深刻认识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的新要求,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学术风气和育人环境,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八项要求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按要求开齐开足思政课,在专业课程中融入思政元素,把立德树人的要求体现在课堂教学中,体现在教育管理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导师要自觉对标对表“四有”好老师标准和“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努力成为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学校要制定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办法,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依规妥善处理。
三、树立良好教风学风。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导师需有在研课题或项目方能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要把培养人放到第一位,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习和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指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术交流和谈心活动;研究生要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按要求参加教学与社会实践、科学研究等活动,及时向导师汇报学习、思想和科研情况,促进形成教师、学生之间良性互动的教风学风。
四、严格课程教学管理。学校对各类研究生均应制订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并落实研究生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已确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必须按计划组织完成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替换任课教师、变更教学和考核安排、减少学时和教学内容。学校要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注重营造良好的学术民主氛围,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发现优秀教学典型。省教育厅届时开展江西普通高校金牌教师推选活动。
五、严肃课堂教学纪律。学校要严格落实《江西省高等学校课堂教学纪律管理办法》,细化标准、规范程序、抓好落实,加强对研究生课堂教学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非教学和学习需要,禁止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带入课堂。防止学生找人替上课、替签到、替完成作业甚至替考“四替”现象的发生。
六、倡导诚信学术风气。学校要突出学术科研诚信的审核把关,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学术论文的抽检力度,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决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要教育引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养成严谨认真的学习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
七、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和专业实践活动,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生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5天的社会实践或调查研究,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论文。积极推动校内“三助一辅”岗位设置,完善聘用制度,公平、开放和择优聘任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原则上对于适合以助研方式进行科研训练的学科,研究生均应参加助研工作。
八、加大督促检查评估力度。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将充分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到学校现场抽查、学位论文抽检和评优等手段,加大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监督力度。对做的好的培养单位在教改项目遴选、教学成果奖励等方面予以支持;对条件达不到、问题较多的培养单位将核减招生计划,暂停直至撤销相关学位授权。
来源:江西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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